【房 地 产】三大城市群建设用地规模将严控,人均100平米(2014-02-21)
2月21日,中国新闻网消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要求,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全国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目标将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同时,要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规定,引导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2月21日,中国新闻网消息,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要求,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500万以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全国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目标将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同时,要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规定,引导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耕地。
1月26日,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近日,中央编办发布《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公布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方案。《通知》指出,国土资源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国土资源部负责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1月15日,中国建设报消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市辖区范围内的保障性住房,同时具备政府投资、2014年及以后新立项、集中兴建且规模在两万平方米以上、公共租赁住房(含并轨后的廉租住房)4项条件的,应率先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1月10日,扬子晚报消息,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透露,近期将会出台加大中小户型房源供应的相关政策。此前,南京市委办公厅发布的《南京市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讨论稿)》中提到,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在土地出让条件中,需明确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商品住房,占新建住房总面积的50%以上,这一提法被业内称为“5090”政策。另外,此前的“宁八条”中,相关部门曾表态将探索土地出让时的“限地价、竞配建”模式...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通知明确,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新通知扩大了享受税收优惠的...
12月13日,半岛都市报消息,昨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25号文件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2014-2017年,山东省将改造棚户区79.79万户,基本完成集中成片、非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在资金筹集方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安排,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符合规定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承担棚户...
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4年经济工作,听取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情况汇报。会议提出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并表示将于2014年出台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落实和完善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增强欠发达地区发展能力。此外,会议还强调要做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并要在充分认识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重要性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在全面考虑土地问题复杂性的基础上,进行周密...
12月3日,据南方日报消息,《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已于11月29日正式发布。这标志着深圳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安居型商品房配售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均将建立轮候制度,保障性住房租售全面进入轮候时代。建立起轮候制度并根据轮候库配租后,将使深圳保障性住房分配流程缩短80%,从而减轻群众负担,节约行政和社会资源。
“调控潮”继续扩围。11月28日,西安、太原相继出台楼市新规。其中,西安要求严格执行限价、限购、限贷政策,而太原则进一步收紧了限购、限贷政策。西安确保2014年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在2013年的基础上增加10%,太原确保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面积的70%。不过,部分业内人士并不看好此轮调控,认为政策在内容上大同小异,基本属于简单的表态型内容,对市场的直接影响并不大。
11月14日,人民日报消息,安徽日前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20个县、区作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示范试点,试点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未来还将建设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业内专家表示,农村建设用地全面流转后,将极大地释放土地市场,有助于打破房价居高不下的局面。
11月8日,上海市房管局发布《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相关措施》。措施表示,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根据该措施,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从不得低于60%提高至不得低于70%及以上。另外,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税收或社保费年限,从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调整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年...
陕西省住建厅近日出台加强商品房预售、广告、展会准入、合同、中介、收费管理、规范交易程序等7项措施,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规范全省商品房交易秩序。措施要求各地房产管理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许可条件,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对未达到相关条件的开发项目,严禁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商品房。
10月30日,北京商报消息,为控制房企拿地节奏,将北京土地市场调整到理性的温度,日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布了避免企业延期缴纳土地开发补偿费等违约情况的通知,继续加强招拍挂履约管理。业内人员表示,该通知所涉及规定内容虽只是重申已有政策,但介于通知发于目前企业拿地热度不断攀升的时间点上,再一次强调了企业的拿地门槛,将会对部分企业存在的不理性拿地热情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
10月30日,国家法制办消息,国土资源部起草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草案)》提出,国家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行土地使用标准控制制度,建设用地供应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标准;市、县国土部门在供应工业用地时,可以采取先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给土地使用者,并明确约定在项目正式投产后转为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供...
10月29日,天津市政府常务会上公布的消息显示,从今年12月1日起,天津市将调整限价商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由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放宽至低于4.5万元,户籍、住房、财产等其他申请条件不变。据测算,收入准入条件调整后,符合收入条件家庭约增长55%,预计到2015年底,购房总需求量为4.9万户。按照“十二五”规划,天津市限价商品房供应总量将达6.5万套,可以满足到2015年“十二五”末的购房需求。
我国首个老龄宜居社区(基地)标准日前在北京发布。该标准的发布标志着中国老龄产业联盟标准实施的正式启动,拉开了养老服务业向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序幕。该标准以“十二五”涉老规划为指导,针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高端老龄宜居社区的建设和服务进行编写,涉及养老社区建设、护理服务、运营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内容。
10月24日,国土资源部网站消息,近日,国土资源部召开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2013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解下达方案。2013年国土资源部共批准29个省份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全国共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90万亩。同时,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秦皇岛市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总体方案、陕西省生态扶贫避灾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13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调剂方案。
10月22日,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营业税政策问题。通知明确,对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营业税。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此外,通知还指出,对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以及价差补贴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10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消息,今年前三季度,一线城市和多个二线重点城市房价同比大幅上升。业内人士称,如房价四季度持续上涨,70个大城市中将有1/3无法完成年初制定的调控目标。对此,深圳率先作出表态,出台“深八条”继续加大调控力度,提出要抓紧研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增加土地供应以及加强预售管理等措施。1-9月,深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8.84%,已超调控目标近10个百分点。
10月17日,天津日报消息,天津市日前发布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规划期内,预计全市住房建设总建设量约为9500—12000万平方米,年均开工建设量约为1900-2400万平方米。此外,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天津将重点建设蓟县、宝坻、京津、武清、宁河、静海和团泊七座新城,可借其优良的生态本底引导房地产向生态、节能方向发展,是未来各类住房建设的重要储备地区,同时,着力提升老城区居住环境品质。
10月17日,住建部网站消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发布。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将建立健全绿色建筑的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提升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能力以及运营管理能力,以新建建筑评价标识、绿色生态城区示范项目作为推广手段,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区新建、改扩建绿色建筑面积达1500万平方米,全区绿色建筑面积达到新建民用建筑总量的...
10月14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的通知》。通知表示,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将下放备案类项目用地预审权限,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规定原相应需报部用地预审的备案类项目,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各地要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加强监督监管。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日前表示,合肥市最新修订的《合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从10月起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这一新规,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行为将被戴上“紧箍咒”,认筹验资、预存抵扣等各种行为都将被“叫停”。根据这一新规,合肥市把商品房预售监管的范围扩大到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厂房、车库、仓储及可预售的地下空间等房屋在内的所有商品房。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日前公布《海南省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规定》,今年11月1日起实施。《规定》明确,非因政府原因和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闲置,超过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超过动工开发日期满2年未完成项目投资总额25%的,政府可无偿收回。《规定》明确,因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有确定的起讫时间的,可以扣除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时间,扣除后仍符合闲置土地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非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
10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消息,继日前限制商品住宅用地出让规模后,安徽省近日再出台土地新政提高拿地“门槛”。安徽土地新政规定,今后单宗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缴纳的余款原则上1年内缴清;对新增建设用地依法批准后2年未征收地区,将收回农用地转用指标。业内专家表示,随着新政的实施,安徽各地市可能将掀起一波清查拖欠土地出让金和闲置地块不动工的高潮。
10月8日,新华网消息,广西南宁市近日实施新的限价房管理办法,对限价房申请条件有所放宽,不仅对申请人的收入条件约束更为宽松,且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对申请人的户籍限制,引进人才等特定人群即便是非南宁市户籍也同样可以申请限价房。新办法规定,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即可申请;同时,引进的人才可不受户籍、年龄和收入的条件限制,允许购买一套限价普通商品住...
10月5日,安徽省政府公布的消息显示,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购买的保障性住房,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5年,购买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取得全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此外,安徽省对保障房租赁合同作出要求,租赁合同应当载明租金、租期和使用要求,解除合同、腾退和收回保障房的情形和处理办法等内容,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
9月30日,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9月26日,新京报消息,国务院25日召开常务会议,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要适当增加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已建成保障房的配套设施建设。二要加快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规范和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运营。三要加快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制定和完善公租房配租政策,充分运用租金杠杆强化准入退出管...
9月24日,江苏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核定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有关问题的意见》,以规范和强化土地储备监管,将土地储备融资限定在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合理和可控范围内,防范金融风险。《意见》实施后,江苏省各地每收储、出让一块土地,都要经过国土厅等部门审核同意,地方政府不能自行决定。据悉,该《意见》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9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消息,继江苏省出台限地令后,9月20日,安徽省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不但限制土地出让规模,同时也重申对闲置土地查处的规定,对房地产市场影响比较大。业内专家表示,对出让规模和闲置地块联合作出规定,既限制了开发商的投机行为,又有效地促进开发商尽快开发地块,对楼市价格将起到一定的稳定作用。
9月16日,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州近日对《关于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广州可能将对地下空间收取土地出让金。《意见稿》内容显示,广州拟对地下空间的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为,地下负一层按照地上部分市场评估价的50%计收土地出让金,地下负二层以及以下面积按地上部分市场评估价的25%计收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可能或为全国最高。
9月11日,证券时报消息,近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9月16日起正式施行。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账户余额的12倍,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共同申请可贷款90万。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广州市日前颁布《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3年版》。《指南》首次制订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了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用地规模较大但产值较低、工艺技术落后、目前产业发展已趋饱和的工业项目用地。用地规模过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源消耗巨大、污染环境、工艺技术需要淘汰的产业项目用地亦在限制或禁止的名单之列。
广州市日前颁布《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3年版》。《指南》首次制订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限制了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用地规模较大但产值较低、工艺技术落后、目前产业发展已趋饱和的工业项目用地。用地规模过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源消耗巨大、污染环境、工艺技术需要淘汰的产业项目用地亦在限制或禁止的名单之列。
9月2日,河南日报消息,郑州市房管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即日起,对于未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暂停其在本市限购区域购房;对于年满20周岁的无住房单身人员,限购一套住房;持有郑州市居住证明3年以上,在郑州市缴纳社保或个税一年以上的非郑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同时,进一步严格住房限购审核程序,确保住房限购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限购政策的局部调整,旨在保护和支持刚需的同时,进一步抑制挤压投...
南京市近日下发文件,要求市、区属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从一般商品房地产领域(除从事保障房、科技文化地产外)退出,以推动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按照南京市此次文件要求,18家市属国有全资及控股房地产企业、15项市属国有参股房地产企业股权须于2013年底前完成退出工作。此次国资退出一般商品房开发领域工作,将通过关闭清算、股权转让、业务转型和划转安居集团四种方式实施退出。
8月27日,经济参考报消息,温州市近日发布《温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10月1日起,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12类农村产权将在农村产权服务机构进行交易。非城镇户口人员可在县域内参与农房买卖。在重庆、成都、广东、武汉等地相继试点推进农村土地产权交易的背景下,兼具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和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身份的温州,或成为农村土地改革的新...
8月15日,杭州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政策明确,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满5年、并取得完全产权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不过经适房住户要按照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对于未满5年的经适房流转,杭州市确立了回购制度。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未满5年年限,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
8月14日,京华时报消息,为了确保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审慎性,银监会于近期制定发布了包括《关于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补充监管要求》等在内的多个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其中提出个人住房贷款的违约损失率不得低于10%。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规定可能导致银行在房地产贷款发放上有所收紧,目前房价居于历史高位,的确存在着很大风险,银监会提高监管有利于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