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山西:5月1日起将对建筑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2014-04-21)
4月21日,据新华网消息,5月1日起,山西省将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一旦建筑工程质量出现事故,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将承担质量终身责任。今后,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之前,参建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均要签订《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承诺书》。竣工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将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落实。未按规定设...
4月21日,据新华网消息,5月1日起,山西省将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一旦建筑工程质量出现事故,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将承担质量终身责任。今后,建设单位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之前,参建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均要签订《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承诺书》。竣工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各自职责,将质量责任永久性标牌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落实。未按规定设...
江西省政府网站消息,《江西省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意见》日前发布。《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力争建立完善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咨询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完备的绿色建筑发展推广机制;新增两个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全省绿色建筑标志项目超过100项;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0%以上。南昌市辖区内,政府投资、新立项、集中兴建的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标准。业内人...
近日,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积极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通知规定,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后,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包括从基本建设投资安排的资金、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的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安排的资金等,均整合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业内人士分析,财政政策的推出将一...
2月27日,中国建设报消息,日前,厦门市发布《厦门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首次提出给予绿色建筑购买者一定比例的契税返还,对于探索绿色建筑的推广具有积极意义。其中,对购买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务将分别给予20%、40%的契税奖励;对一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给予建设单位每平方米30元、且不高于当年中央和省政府对二星级绿色建筑补助总额的70%的市级奖励。
12月31日,据央广网消息,为贯彻落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改善农房舒适性和安全性,促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同时颁布了《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加快推进“安全实用、节能减废、经济美观、健康舒适”的绿色农房建设,推动“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的绿色建材下乡。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
10月17日,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就进一步推动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通知表示,目前,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工作中还存在部分地方推广应用协调机制不完善、中小城市应用比例偏低、500兆帕及以上高强钢筋推广力度不够等问题。对此,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400兆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加快500兆帕高强钢筋推广应用,提高500兆帕高强钢筋应用比例。
10月9日,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明确自2014年起,济南市100米以下新建高层住宅和集中使用热水的公共建筑强制推广使用太阳能。据悉,随着13层以上高层建筑的大幅增加,太阳能推广利用工作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如不及时对现行政策进行调整,难以完成省政府提出的“到2015年末城镇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新建建筑达到5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建筑能耗的比重达到12%以上”的目标任务。
9月18日,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草案》明确:一、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城镇新区要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二、规范雨水和污水排放,促进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三、加强对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运营情况的监管;四、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五、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污等行为。
9月10日,山西省政府发布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山西省将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2013年起,政府投资类公益性工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14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太原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地区新建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应不低于20%;到2015年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9月9日,水利部发布《进一步治理淮河工程建设管理若干规定》。《规定》提出,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和流域内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的事权划分进行分级管理。《规定》强调,治淮工程招标投标应打破地方保护,招标人应合理划分标段,严格审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等级。《规定》还对治淮工程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具体分工予以明确。
8月9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的制定旨在加强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充分发挥南水北调工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条例主要内容包括:规定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及调水沿线区域应当加强污染治理,确保供水水质;规定南水北调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标准及管理措施;规定水源地及调水沿线区域工业、农业、水上运输等方面的水污染防治...
7月23日,住建部网站消息,为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水平,规范工程建设与验收,住建部印发《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要求》提出,要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加强指导与监督检查、建立验收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的机制、加强培训和宣传推广。列入政府补助范围的农村危房改造(含新疆农村安居工程)要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最低建设要求,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后每户住房均不低于最低建设...
7月12日,住建部公布《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大纲》。《大纲》要求,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编制内容应包括规划背景与现状概况、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与内涝风险评估、规划总论、城市雨水径流控制与资源化利用、城市排水(雨水)管网系统规划、城市防涝系统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管理规划及保障措施。同时要求各城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编制各地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并在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
4月18日,住建部网站消息,《“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近日发布。《规划》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2015年起直辖市及东部沿海省市城镇的新建房地产项目力争5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规划》明确,到“十二五”期末,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此外,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节能示范住宅40万套。
4月8日,住建部网站消息,为加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城镇供水安全,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城镇供水方面的标准规范,制订发布了《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对象为市县(区)城镇供水主管部门,考核内容主要为部门职责、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制订和落实情况。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平透明、实事求是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