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药】监测网络须覆盖所有第三类器械生产企业,提升风险预警能力(2013-10-17)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监测网络要覆盖所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时对监测哨点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零报告”制度。《意见》提出,要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探索哨点监测模式,逐步建立监测哨点,使风险预警能力明显提升,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监测网络要覆盖所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同时对监测哨点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行“零报告”制度。《意见》提出,要力争通过3年左右时间,进一步扩大监测覆盖面,探索哨点监测模式,逐步建立监测哨点,使风险预警能力明显提升,形成比较完善的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
10月16日,财政部公布,为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近日,中央财政下拨2013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4.9亿元。财政部指出,此次下拨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各地开展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及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建设、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建设、中医药人才能力培训和县级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等工作。
10月14日,政府网消息,为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扩大供给、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消费能力,促进基本和非基本健康服务协调发展。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健康服务业总规模达到8万亿元以上。
9月30日,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到2020年,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8月15日,工商总局印发《关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称,总局决定自2013年8月15日至1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通知》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择校升学等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严厉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保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高压态势。
8月1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通知,称将会同商务部正式启动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通知》指出,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是在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研、产业、文化等方面推动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创建若干个综合实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区域。
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提出,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总结实践经验,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结算,逐步推开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同时,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办医,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减少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有序扩大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的...
7月3日,发改委通知,为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价格及有关情况,及时制定调整药品价格,将对部分企业开展成本价格调查。较之以往的成本调查,包括财务制度、财务报表、账簿资料以及与调查有关的各种凭证、票据、合同等都将成为此次核查的内容。一直以来,药品定价虚高和虚低的问题同时存在,药品出厂后,冗长流通环节的加价和招标采购环节的压价并行存在。分析称,此次稽查将使得全国药品价格进入新一...
5月30日,商务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召开发布会,公布《关于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未来将通过财税、金融和进出口等相关扶持政策,计划经过3年努力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据了解,目前各地已组织开展试点申报,未来将围绕中医药服务贸易骨干企业实施一系列工作,各地相关中医药企业有望获得更多扶持措施。
日前,广西发改委透露,《国家基本药物及重大疾病原料药广西基地建设项目规划》近期获国家批复。根据《规划》,广西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及重大疾病原料药基地,形成以种苗—种植—加工为一体的产业链,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原料供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科研立项、中药材种植繁育基地建设、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及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政策和项目的倾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2013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总第2期),公布了对益母草片等11个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复方地巴唑氢氯噻嗪胶囊制剂等7个其他制剂品种的质量抽验结果。本次抽验了18个品种2885批样品中,合格率为99.3%,其中2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本期公告涉及的国家药品抽验品种包括益母草片等11个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复方地巴唑氢氯噻嗪胶囊制剂等7个其他制剂品种。
5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凡生产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品种的企业,无论是否参与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均应按规定对基本药物实施电子监管。国产药品和在国内分包装的进口药品应于2013年11月底前实行,进口药品应于2014年3月底前实行。按照规定,到2015年年底前,全国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单位和零售药店都将纳入药品电子监管,实现药品制剂全品种覆盖。
5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两种情况下,中国监管部门可以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根据通知,可以出具出口欧盟原料药证明文件的第一种情况是取得中国《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具有药品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第二种情况是取得中国《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尚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原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