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 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现状与化解的思路(第66期)(2013-11-28)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增长质量的重要因素。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意味着我国将建立起在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基础上,地方发债的管理机制。相对我国经济总量而言,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尚处在可控范围,但考虑到举债地区的普遍性、部分地区债务负担的严峻性、以及偿债来源对土地财政的高度依赖性,地方政府负债的偿付风险以及由此诱发的金融风险和政府信用风险仍不可小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