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 舶】欧盟燃料新规影响具备双重性,我国航运业将制定“中国方案”构建多元化减排机制(一)(第168期)(2023-12-18)
近年来,涉及航运碳减排的法规逐渐增多,虽然IMO已进行了航运碳减排安排,但因缺少操作性和惩罚性措施而效果欠佳。欧盟的航运碳减排措施远超IMO的航运碳减排安排,2023年7月23日,欧盟FuelEU Maritime法规正式出台,该立法从技术层面赋能国际航运碳减排,具有正面效应;但这一规则门槛高、实践性弱、合规义务分配不公,又可能引起绿色贸易壁垒和市场分层等一系列负面效应。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船舶生产国和船东国,具备构建全球产业主导权的优势,有必要积极输出立法方案,推行分层履约机制,平衡技术性措施、营运性措施和市场性措施,敦促国际社会共同构建符合IMO航运碳减排框架的多元化减排机制,以应对贸易壁垒。